首頁>企業(yè)頻道>生產經營

鞍鋼電商平臺可利用材銷售業(yè)績前7個月溢價率創(chuàng)歷史新高

2019-08-12 10:26:00     作者:

  今年前7個月,鞍鋼電商可利用材自營銷售取得良好成績,成交量達6765噸,成交金額2625萬,多增效益375萬元,溢價率達14.28%,創(chuàng)歷史新高,成為循環(huán)物資交易平臺的亮點。

  據了解,可利用材俗稱廢次材,主要指失去原有正品價值,不同生產工藝和環(huán)節(jié)產生的,可利用性能不同,仍具有較高經濟價值的產品。今年以來,鞍鋼電商中心針對平臺銷售的可利用材品種雜、委托量大、鋼材市場波動大,要求處置時間緊和轉化率高等實際情況,加大了平臺可利用材的銷售推廣力度。通過平臺網站、微信等新媒體形式進行推廣,最大限度地吸引廣大客戶參與平臺交易。優(yōu)化工作流程,在打造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循環(huán)物資平臺的基礎上,進一步明確交易規(guī)則,制定《循環(huán)物資交易互聯網銷售管理規(guī)定》,確保了各方的權益。同時,鞍鋼電商組建了循環(huán)物資銷售團隊,通過開發(fā)新客戶,拓展銷售渠道,讓更多客戶了解可利用材屬性,做到“物盡其用”。

  隨著鞍鋼電商可利用材銷售方式方法的不斷創(chuàng)新,注冊客戶群體不斷壯大,處置效率和創(chuàng)造的效益不斷增強,在吸引了鞍鋼莆田冷軋廠的基礎上,鞍鋼合肥、沈陽、大連、長春等鋼加中心也紛紛投來橄欖枝,使其業(yè)務量不斷擴大,為相關企業(yè)創(chuàng)造了良好的經濟效益,廣受贊揚。

  

編輯:網站實習3

版權說明

【1】 凡本網注明"來源:中國冶金報—中國鋼鐵新聞網"的所有作品,版權均屬于中國鋼鐵新聞網。媒體轉載、摘編本網所刊 作品時,需經書面授權。轉載時需注明來源于《中國冶金報—中國鋼鐵新聞網》及作者姓名。違反上述聲明者,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。
【2】 凡本網注明"來源:XXX(非中國鋼鐵新聞網)"的作品,均轉載自其它媒體,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網 贊同其觀點,不構成投資建議。
【3】 如果您對新聞發(fā)表評論,請遵守國家相關法律、法規(guī),尊重網上道德,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 責任。
【4】 如因作品內容、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。電話:010—010-64411649
品牌聯盟
  • 燃燒裝置2.gif
  • 湖南華菱集團.jpg
  • 山東鋼鐵集團.jpg
  • 1_看圖王.png
  • W020190430461031429831.jpg
  • 首鋼.jpg
  • 冶金工業(yè)規(guī)劃研究院logo1.jpg
  • W020130618825601874406.jpg
  • W020130618825602778336.jpg
  • W020130618825603702632.jpg
  • W020130618825617201098.jpg
  • W020130618825606679805.jpg
  • W020130618825607505186.jpg
  • brand04.png
  • brand06.png
  • brand05.png
  • brand03.png
  • brand02.png
  • brand01.png
    read_image.gif

    地址:北京市朝陽區(qū)安貞里三區(qū)26樓 郵編:100029 電話:(010)64442120/(010)64442123 傳真:(010)64411645 電子郵箱:csteelnews@126.com

    中國冶金報/中國鋼鐵新聞網法律顧問:大成律師事務所 楊貴生律師 電話:010-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:guisheng.yang@dachenglaw.com

    中國鋼鐵新聞網版權所有,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 京ICP備07016269 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32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