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8月23日,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發(fā)布第ADC60/2021/NTC/CRC號公告稱,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臺灣地區(qū)、歐盟、韓國和越南的冷軋板卷(ColdRolledCoils/Sheets)作出反傾銷肯定性初裁,初步裁定自2021年8月23日起基于成本加運費價格(C&F)對涉案產品征收為期4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,具體如下:中國臺灣地區(qū)為6.18%、歐盟為6.50%、韓國為13.24%、越南為17.25%。涉案產品為寬度≤1250毫米、厚度為0.15毫米~3.00毫米、初級和二級、未經(jīng)包覆、鍍層或涂層鐵或非合金鋼的冷軋板或冷軋卷(不包括汽車用冷軋板卷),涉及巴基斯坦稅號7209.1510、7209.1590、7209.1610、7209.1690、7209.1710、7209.1790、7209.1810、7209.1891、7209.1899、7209.2510、7209.2590、7209.2610、7209.2690、7209.2710、7209.2790、7209.2810和7209.2890項下的產品。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19年10月1日~2020年9月30日,損害調查期為2017年10月1日~2020年9月30日。預計終裁結果將于180日內作出。
利益相關方應于本公告發(fā)布30日內提交聽證會申請。
調查機關(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)聯(lián)系方式:
Secretary,NationalTariffCommission,
地址:StateLifeBuildingNo.5,BlueArea,Islamabad.
電話:+92-51-9202839
傳真:+92-519221205.
2021年2月25日,巴基斯坦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臺灣地區(qū)、歐盟、韓國、越南的冷軋板卷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。